自治区药品生产领域中蒙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明显

10.11.2015  12:12

为加强药品生产领域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环节购买和使用中蒙药材中药饮片行为,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监管的通知》和飞行检查通报或通告中涉及的原药材和中药饮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4月25日-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生产领域中蒙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区12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在管辖领域内全面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以飞行检查、监督抽验、跟踪检查、专项督查、暗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加大了监管的频次和力度。全区中蒙药制剂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其中,中蒙药制剂生产企业58家次,监督抽验85批次,警告2家次、责令整改2家次、立案查处2家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9家次,监督抽验57批次,责令整改1家、停产整顿1家、立案查处4家次、收回GMP证书1家;医疗机构制剂室99家次,监督抽验42批次,警告27家次、责令整改35家次、立案查处2家次。

通过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检查、检验、监测等监管手段,深挖了带有区域性、系统性和普遍性的药品安全隐患,规范了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购买使用中蒙药材、中药饮片行为,解决了中药饮片生产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了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了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