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药化生〔2016〕16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内蒙古幕昕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03.02.2016 12:4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幕昕药业有限公司提交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并组织现场验收,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企业名称:内蒙古幕昕药业有限公司;
编 号:内20160082;
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二路安康中医院院内;
法定代表人:游凤鸣;
企业负责人:温飞;
质量负责人:赵燕霞;
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煮制、煅制);
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5MAOMWXGB3F;
有效期:2016年1月 29日至2021年1月28日;
请你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生产行为,提高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3.02.201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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