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药化生〔2016〕216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赤峰鑫惠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和赤峰肤美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并组织现场验收,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赤峰鑫惠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赤峰肤美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赤峰鑫惠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编 号:内20160091
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经济开发区农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刘普
企业负责人:刘普
质量负责人:陈海英
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蒸制、煮制、破碎)
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MA0MW3CF9P
有效期: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赤峰肤美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 号:内妆20160002
住所和生产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美丽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庆芳
企业负责人:张吉越
质量负责人:张濒丹
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
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33184406982
有效期:2016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请你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高药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能力,确保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