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第一季度食品生产流通工作督查
阿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工作督查组,于2015年4月20日对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第一季度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重点查看了 2015年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监管(含乳制品一户一档)档案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包括:许可、变更、年检换发)资料;小作坊生产加工备案监管情况及台账;大中型超市、批发经营者、校园周边超市商店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一票通”台账使用情况。特别对旗区工作开展情况和当前在机构体制改革期间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通过4天的走访督查,督查组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26户,其中:食品经营超市(商店)9户,食品批发配送2户,食品小作坊8户,食品生产企业7户。其中:对11户食品生产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 3户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行政处罚。
发现的整改问题及整改意见:一是食品生产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个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自律机制不完善,食品相关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不力。如肉制品加工、蛋糕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纯净水生产设备清洗消毒不按要求操作存在隐患风险。根据情况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于2015年4月30日前限期整改;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不能如实反映所购食品的来源,如肉店及个别肉制品加工店不能提供肉品的动物检疫及肉品品质合格证,禽类产品不能提供来源票据。根据情况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于2015年4月30日前限期整改;三是食品批发配送店、校园周边超市(商店)、苏木(镇)超市过期食品、五角钱(儿童垃圾食品)程度不同存在。要求企业批发配送店,校园周边超市(商店)严把进货查验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现场查扣了过期不合格儿童食品,进行了现场行政处罚;四是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工作普遍没有落实。根据情况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于2015年4月30日前限期整改;五是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食品经营超市(商店)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不到位,底数不清,存在监管空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安全隐患风险突出。对督查情况向辖区监管部门反馈了督查意见及存在的问题,责成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限期整改;六是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涉及点多面广,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由于机构改革因素的影响,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和缺位,较大程度地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此外,由于政府1—4月份业务经费不能及时到位,致使基层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整体成效;要求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就存在的问题向盟行署专题汇报,要求给予大力支持,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