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药化注〔2016〕135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示管理要求的公告

08.07.2016  15:19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示管理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1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并通知辖区内化妆品生产、销售单位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


公告第10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