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离柜概不退换合理吗?
[ 导读 ]市民王海燕近日来电反映,不久前她托同事买降压药,结果同事记错数量,一下子在金桥世纪六路一家药店买了六盒。
市消协:双方可协商
市民王海燕近日来电反映,不久前她托同事买降压药,结果同事记错数量,一下子在金桥世纪六路一家药店买了六盒。走出药店后,同事接到王海燕的电话知道多买后担心会过期,便马上回到药店想退掉三盒,药店拒绝退换,并称药品一经售出概不退不换。“也就半个小时的样子,就不给退了,药品包装完好,又有购物小票,在购买者手里停留时间也很短暂,为什么不能退?”王海燕很不理解。
对此,该药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顾客买错或买多了药品,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给退换的。因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一旦售出,除非质量上有问题,否则是不予退换的。而且就退换药品事宜,该店在店堂内有“温馨提示”:药品一经售出,除非是质量问题,否则不予退换。
记者随后走访了多家药店,店方均表示: “药品离柜概不退换”,有的药店还在药品的购买小票上印有“非质量问题恕不退换”的情况说明。昭乌达路惠丰堂药店一位负责人表示,药品是特殊商品,离柜概不退换几乎是零售药品行业的“潜规则”,这个行规其实也是对消费者负责。药品离店不予退换的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药品离店后有可能被调包;二是药品离店后不能保证其质量。因为药品的仓储条件直接影响到药品质量,药品经营企业都是按照规定标准对药品进行仓储和养护的,而药品一旦离开药店后,购买者是否按药品的贮藏规定保存药品就不得而知了。
对药品售后不予退换问题,市民云岚认为:“据我所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药品不能退换,所以,‘药品离柜概不退换’的做法是商家的霸王条款。”而市民唐先生对药店的做法表示理解,他建议这条“硬规定”可以人性化一些,如果消费者误买了其他药品或一次买多了,没有质量问题而且没有拆封服用,药店可以规定期限,予以退换。如果药店担心被掉包,可以自行在药品包装上附加一些识别标志,也可以在消费清单上标注药品批号等信息。
市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按规定,商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退换。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为保障他人用药安全,一旦售出,药店有理由不退换。但也有些药店会在顾客买药时承诺,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确保药品安全情况下可以考虑退换,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