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所学校获第二批自治区级“环境友好学校”称号

21.04.2016  17:48

 

近日,自治区环保厅和自治区教育厅通过查看原始档案、实地查看、听课等考核方式,经过综合评估,命名了第二批自治区级环境友好学校,其中我市回民区第二实验小学、光明路小学、第六中学、新城区实验中学、满族小学五所学校获此殊荣。 回民区第二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积极组织“环境友好学校”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将绿色理念融入硬件设施建设及学生环境教育各个环节中,在创建优美校园的同时,不断厚植绿色校园文化,发挥了环境教育阵地的模范带头作用。 多年来,我市不断深化绿色创建和环境友好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创建成2所国际生态学校、1所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国家级环境友好学校、33所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及7所自治区级环境友好学校。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