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所学校获第二批自治区级“环境友好学校”称号
25.04.2016 21:59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自治区环保厅和自治区教育厅通过查看原始档案、实地查看、听课等考核方式,经过综合评估,命名了第二批自治区级环境友好学校,其中我市回民区第二实验小学、光明路小学、第六中学、新城区实验中学、满族小学五所学校获此殊荣。 回民区第二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积极组织“环境友好学校”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将绿色理念融入硬件设施建设及学生环境教育各个环节中,在创建优美校园的同时,不断厚植绿色校园文化,发挥了环境教育阵地的模范带头作用。 多年来,我市不断深化绿色创建和环境友好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创建成2所国际生态学校、1所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国家级环境友好学校、33所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及7所自治区级环境友好学校。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5.04.201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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