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通公司成立薪酬分配委员会 推进新一轮“三项制度”改革

16.10.2015  11:03
            为了进一步完善薪酬绩效体系,落实奖惩机制,客观、公平、公正的衡量各个员工工作业绩,本着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结合远通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成立了薪酬分配委员会,对岗位的设置及薪酬系数、基薪与绩效的比例、各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值等工作任务进行重新确定及分配。
    远通公司薪酬分配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环节干部、工会委员和职工代表组成,于10月13日上午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事宜,对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会议指出:一是在确定各岗位设置及薪酬系数时,要本着“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原则,薪酬分配向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的岗位倾斜,杜绝平均主义,分好薪酬“蛋糕”;二是制定基薪与绩效的比例时,要保证营销人员、生产一线员工的基薪占工资总额不超过30%,后勤岗位的基薪占工资总额不超过40%,激发各员工俯下身子干活,用业绩体现劳动成果,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三是确定各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值时,要依主次轻重,细化工作任务,划分考核分值,切实反映各岗位人员业绩能力,与“干多少,得多少”的理念相辅相成。
  委员会定于本周五再次召开会议,督查本次会议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的竞聘上岗方案、考核细则等工作做出安排,科学有效的推进新一轮的“三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