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今年将以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和“五项提升行动”为中心全面提高首府城市管理水平

31.03.2015  09:34

            2015年,是我市城市管理的质量提升年。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中共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84次常委(扩大)会议、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2015年城市管理任务安排及工作重点,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四城同创为契机,以解决人民群众强烈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根本,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十项专项整治”和“五项提升行动”,旨在破解管理难题,治理管理难点,倡导文明行为,营造整洁环境,为“创城”和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奠定良好的城市环境基础。
十项专项整治内容包括:
            (一)“门前三包”专项整治。以全面落实建成区道路两侧临街住户、商户和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力争签约率和履约率达到100%。通过教育引导、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力求做到橱窗无乱张贴、门前无乱悬挂,店外无乱堆放,责任区域无垃圾、无脏水、车辆停放有序、绿化保持完好为目标。按照“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的原则,有效整治门前乱扔垃圾杂物、乱倒脏水、破坏绿化、乱贴乱挂、乱堆乱放、车辆摆放无序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
            (二)“店外烧烤”专项整治。按照“创城”标准,重点加强店外烧烤管理,规范场所设置,改变烧烤方式,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有效治理烧烤油气和噪音污染、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确保场地设置规范整洁,食品安全卫生,无污染和扰民问题发生。制定严格的店外烧烤摊点设置标准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店内烧烤和无烟(电气)烧烤;选取适当地段,规范一批店外烧烤摊点,树立样板;开展集中整治,与烧烤商户签订管理协议,规范全市所有店外烧烤摊点。
            (三)“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消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取缔违法娱乐场所,清理违规销售非法出版物、伪劣小商品的游摊小贩,规范各种食品销售行为,保证有证经营和食品卫生安全,狠抓校园周边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杜绝车辆拥堵、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和施工扰民问题发生,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教育环境和生活环境。规范校园周边各种食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摊点行为,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上学和放学期间校区周边社会治安和交通组织,维护社会治安,规范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和出行安全。
            (四)“早夜市和流动摊点管理”专项整治。加强早夜市流动摊点的监管,全面清理主次干道摆摊设点现象,确保摊位规范整齐,卫生清洁有序,无占道经营和扰民问题发生。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根据便民市场分布情况,合理设置一批早夜市区域,严格规定摊点区域范围和开闭市时间,尽可能满足居民购物需求。
            (五)“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根据“减量治乱、调整更换、出新提档、规范有序”的原则,重点对市区主次干道“破、旧、乱”等不符合户外广告规划要求和设置标准,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牌匾及“三乱”小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提升户外广告设施档次和水平,营造现代优美、特色浓郁的市容环境。重点整治拆除一店多牌、蒙汉文设置不规范、占道广告、LED显示屏声光污染、建筑物、构筑物违规户外广告、街景电子广告等违规行为;对二环路以内的路名牌、宣传栏、阅报栏等各类广告设施进行重新规划设置和移位;对新建市区街道和新审批的户外广告及店招牌匾实施严格的审查和监管,确保设置规范,制作精良,美观大方,协调一致。
            (六)“静态车辆管理”专项整治。按照疏堵结合的思路,通过建设增量、疏导减量、盘活存量、管控调量等手段,加强停车场审批、建设和监管工作,提升标准、创新手段,规范管理,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挤占盲道、占压停车线、停车方向不一致等问题,实现供需矛盾缩减、场地设置规范、管理手段科学、道路通行通畅的目标。制定完善《停车场建设规划纲要》,严格按照规划标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一批立体停车场(楼),增加停车泊位;对全市现有停车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统一规范设置,统一施划停车泊位和停车方向标识,统一设置围栏、停车场标牌、收费标准告示牌等设施,对地下停车场进行排查,盘活现有存量,释放停车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停车需求;挖掘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合理施划部分免费停车场,同时,鼓励沿街企事业单位错时向社会有偿开放自用停车场,减轻重点区域停车负担。
            (七)“积存垃圾清理”专项整治。加大积存垃圾清理整治力度,重点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城区出入口、铁路沿线、河道周边、城区出入口沿线以及市区内脏乱死角各类积存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打造干净宜居的城市环境。
            (八)“车窗抛物”专项整治。以“四城同创”为契机,在全市开展“拒绝车窗抛物、争做文明市民”专项整治,通过媒体追踪报道、公益广告宣传、路牌提示警示、校园课堂教育、散发垃圾袋、有奖举报、现场执法、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营造“告别车窗抛物,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车窗抛物、抛洒冥币、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管,积极引导机动车辆驾乘人员和市民树立文明意识,摈弃不良陋习,养成讲究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好城市公共环境卫生,共同创建整洁卫生的宜居环境。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教育进学校进课堂”、  “拒绝车窗抛物、城市管理大家行”、“爱呼市、爱整洁、爱文明”  等城市管理文明主题宣传活动,拓展宣传渠道,扩大教育受众面,提升宣传效果、集中开展车窗抛物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对车窗抛物、乱扔乱吐、抛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抓拍和行政处罚,有效制止各种行为陋习;继续开展有奖举报和媒体曝光活动,增强全民文明意识,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
            (九)“工地扬尘防控和建筑垃圾清运管理”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筑工地扬尘、建筑垃圾道路遗撒和垃圾焚烧整治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14〕24号)要求,利用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等现代手段,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挖掘施工现场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管理的监管,有效制止工地扬尘、乱堆、乱倒建筑垃圾、道路遗撒、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和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发生,减少市区扬尘污染。
            (十)“各类围墙(围挡)设置管理”专项整治。加强建筑工地、待建工地、拆迁工地管理,严格按照管理标准规范工地围挡设置,做到协调美观、封闭严密、整洁无损。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待建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挖掘施工工地的围挡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围挡“脏、破、乱、危”等问题。统一标准、统一整修、统一喷涂;加强对新建工地围挡设置的监管,确保设置坚固、密闭、美观、协调。对沿街所有公建项目围墙围挡管理。
            五项提升行动包括:
            (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为牵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制度及机制,规范综合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尽快形成“形成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整体联动、运转高效的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的问题。
            (二)扩大环卫作业范围。2015年将全市城中村纳入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范围,并逐步将城乡结合部和城边村扩入统一管理,通过进一步细化市容、环卫管理内容和考评标准,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考评,从细微处入手,实行小区域、模块化管理和点、线、面全覆盖,抓好老百姓身边的每一件小事,管到老百姓身边的每一个角落,逐步改善各城中村、城边村和城郊村的市容环境面貌,消除管理盲区。
            (三)提升整体环卫管理水平。加强完善市区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卫设施管理标准和规范化水平,扩大作业范围,对小街巷、马路便道、新建道路统一实施清扫保洁,补齐配强环卫作业人员,更新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增加作业面积,将道路机扫率保持在65%以上,处于北方城市先进水平。进一步创新作业模式,提高道路环卫作业和管理服务标准,全面提升环境作业能力,力争使全市规划区环卫作业覆盖率达到100%,清扫保洁率达到98%以上。
            (四)推进环卫市场化运营。以东客站片区清扫保洁作业试点为先导,全面推行东部新区新型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营,着力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拓展环卫作业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并逐步向环卫设施建设、运营,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等方面延伸,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运营主体专业化、政府监管规范化的模式,以较低的成本向社会提供最佳服务。
            (五)提升数字化城管处置效率和质量。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技术升级,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反馈、处置、监督考评机制,重点提升数字化城管应急处置效率和质量,确保问题处置率达到90%以上、达标率达到50%以上,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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