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加快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
自治区法制办党组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进取、统筹规划、狠抓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内蒙古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项改革工作会议之后,针对改革任务重、标准高、时间紧的客观实际,法制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承担的改革任务进行了深入研究,按照“统筹兼顾、共同谋划设计、共同实施推进”的原则,确定了改革的目标任务、程序路线和时间节点,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类改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和《自治区法制办2015年改革任务和工作业务总台账》,成立了由孙惠民主任担任组长,乔欣副主任、贾莉副主任、张小平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的推进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确保了改革工作有序、有为、有力推进。
二、统一部署,主动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是及时启动,首次厘清并公布了自治区本级执行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自治区法制办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项启动最早、难度最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任务作为各项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及时组织对自治区本级现行有效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清理。经过近半年的艰苦工作,第一次厘清了自治区政府本级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的数量。2014年5月和7月自治区政府分两次向社会公布了自治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保留目录247项、分级许可目录52项、下放目录52项、取消目录10项,构成了一个完成的自治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这些成果的取得,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李克强总理9月3日在专题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我区翁牛特旗旗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下放了114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了审批程序,取消了不合理收费,给企业和群众减轻了负担。你们的努力应该给予充分肯定。”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在自治区法制办《关于翁牛特旗及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上,作出了“要加大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批示;在自治区法制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上,王君书记再次批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大力度推行。”这些肯定和鼓励,为全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同时,我区“分级审批”的做法,受到了国务院审改办的肯定和好评。该项成果被评为2014年度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首。
二是主动作为,首先实现了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依据和标准的统一化。经自治区政府批准,6月24日召开了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权力法定、严格分类、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规定自治区各级行政权力清单分为10大类。全区各级政府和部门按此标准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从2014年起不再使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非法定概念,一律使用“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提法,以《行政许可法》作为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公布工作的依据。9月份,国务院审改工作专题调研组在自治区调研听取自治区法制办代表自治区政府所作的专题汇报后,对全区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内蒙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此项工作,审改工作做到了“底子清、数字明、工作实、效果好”,不仅改革“这本帐”经得起检验,而且向社会释放了强烈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信号。希望内蒙古积极参与国家层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研究。这些意见,对全区的审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增强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加速推进,首先完成了自治区政府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国务院审改办专题会议之后,自治区法制办对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开展了大规模的梳理、清查和确认工作。去年11月中旬,根据自治区政府巴特尔主席的指示,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的梳理和确认工作进一步提速。经过近两个月夜以继日的艰苦工作,终于按要求在去年底完成了梳理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的任务,确认了自治区本级全部行政权力总计4274项,涉及自治区本级36个部门和单位。目前我区成为全国第7个公布省级行政权力的省区,此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政府巴特尔主席的表扬,这是自治区法制办2014年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工作。
三、强化培训,强基固本,夯实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
2014年自治区法制办对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和各盟市旗县进行了以会代训、组织研讨会、专家集中答疑等集中学习培训。同时,派选办内的骨干力量组成培训小分队下到基层,逐个盟市、逐个旗县推进。自2014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了14期这样的培训,培训受众人数达到5951人,为全区推进此项改革奠定了扎实的业务基础。2015年4月22日自治区法制办举办了盟市、旗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进行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业务指导,解读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同时邀请国家行政学院资深教授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专题讲座。
四、加强指导,深入调研,大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起草下发了《关于各盟市、各旗县加快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对盟市、旗县、乡镇苏木的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做出全面安排和部署。二是全区审改工作会后,自治区法制办领导班子整合力量,由办领导带队成立5个调研指导组,分赴全区12个盟市、102个旗(县、市、区)和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开展了全覆盖式调研指导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召开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座谈会、开展依法行政实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每一步工作都扎实有效。三是在完成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为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杜绝明减暗增、有权无责等现象,更好地巩固简政放权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自治区法制办起草并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规章的出台成为全国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方面的第一部立法。至此 ,一个“三级联动,权责分明,覆盖全区的政府权力清单体系”已构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