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能进能出”“能高能低”

19.12.2014  13:38

  记者19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党委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全区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培训部署会议。明确今后内蒙古将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按照会议要求,今后内蒙古各地各部门要搞活用人机制,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这一根本原则,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创新不同事业单位人员选聘培养、管理使用的理念、方法和机制;着力落实聘用合同制度,继续扩大聘用制度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死角”;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加快研究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并充分发挥岗位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竞聘上岗、考核等相关制度;依法进一步加大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力度,并严格按照人社部要求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继续保持对违纪违规进人行为的高压态势,划出“红线”、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进人上的不正之风。(王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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