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中旗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清理工作

30.11.2015  11:56

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近年来,科右中旗加强领导,从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质量,为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担任,由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为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重视机构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专门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从而形成了“有机构管事,有专人办事”的格局,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 强化备案审查清理实效。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中始终做到“两个坚持”,即一是坚持“谁制定、谁报送、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防止规范性文件不报、漏报、迟报或者报送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防止规范性文件不备、不查、不纠或者审查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存在。

四是 坚持做到全员参与。组织全员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规范性文件相关知识,深刻理解和领会规范性文件清理要点、要求,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和程序,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对全旗正在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审查清理,保证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到不漏报。有效推动了全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的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