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四届一次理事会议在内蒙古公安厅召开

10.07.2017  18:56
    6月28日上午,内蒙古警察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四届一次理事会议在内蒙古公安厅警体中心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内蒙古警察协会近五年来的工作成效,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和领导班子。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出席会议并当选名誉会长。在呼公安厅厅领导、第三届警察协会会长周黎明、自治区法学会、律师协会、民政厅的有关领导以及厅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公安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旗县(区)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警察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届警察协会会长周黎明同志作工作报告并就《内蒙古警察协会章程》修改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代表选举产生了由马明副主席任名誉会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为会长的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和理事成员。王来明会长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发言。马明副主席代表公安厅党委对上一届警察协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新一届警察协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马明副主席指出,内蒙古警察协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格遵照协会章程,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公安工作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的“三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全区公安中心工作,在组织开展公安理论调研和交流、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促进对外交往交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成功承办了第十一届海峡两岸香港澳门警学研讨会第二次筹备会议,受到了中国警察协会和参会代表的高度赞扬。     马明副主席强调,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协会和社团建设,先后出台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警察协会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在新一届班子的带领下,勇于实践、敢于探索,不断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大力提升“三服务”能力,切实把警察协会的职能作用发挥好。     马明副主席要求,全区各级警察协会要切实做到讲政治,有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政治素养、外化为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的认同核心、维护核心,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要做到守纪律,有底线。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住纪律底线,时刻敬畏纪律、敬畏法律,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在各种诱惑面前做到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要敢担当,有作为。要切实担负起警学理论研究、对外交流交往、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合法权益、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等重要职责,体现担当、彰显作为,积极以自身实际行动,努力开创内蒙古警察协会新局面;要重协作,有创新。一方面要在领导班子的搭建上有创新,做到新老结合、上下搭配,另一方面要在工作方法上有创新,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通过建立内部、外部的公共关系来行使职能。各级警察协会要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职,团结协作,为推动内蒙古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文/程驰 摄影/韩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