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计量认证复评项目及扩项现场评审会议圆满结束

01.12.2014  13:24

  由内蒙古质监局敖继红高工、内蒙古环保厅张凤兰处长、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仝靑高工、赤峰市质监局王英雪科长等4名评审员和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同新观察员组成的现场评审组,于2014年11月20-21日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个要素,对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进行了复评项目与扩项的现场评审。 

  评审采取看、问、查、考、评的方式进行。审查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查看了检验场所;考核了环境条件;检查了仪器设备的检定和使用情况及有关档案记录;查阅了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人员技术档案、培训情况记录等;进行了检验能力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知识的理论考试;召开了首次会议、末次会议和现场座谈会。 

  对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评审组认为该站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了相应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各种记录、表格等体系文件。体系文件覆盖了计量认证所规定的条款。组织管理、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量值溯源、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符合认证评审准则的规定。 

  现场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评审组要求对评审出的13个基本符合项,1个不符合项进行认真整改,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向评审组长提交整改材料,经评审组长确认签字后,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发证。 

  针对评审组在本次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监测中心站从领导到检测人员都非常重视,召开了管理评审会议,由问题所在科室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针对体系存着的问题,对体系文件进行了完善。经监测中心站计量认证工作组讨论同意,由相关科室负责整改措施的实施与落实。 

  相关科室于2014年11月25日前完成了整改,并经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验证、质量负责人确认,整改结果满足“评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报送评审组长。 

  经过此次现场评审,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系,增加了检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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