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评定首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
15.02.2017 16:34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016年12月26日,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16〕412 号),公布了我区第一批151家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
家庭农牧场是在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下,以家庭为单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载体,是发展现代农牧业,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
通过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家庭农牧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好家庭农牧场的扶持政策,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实行动态评价管理,建立和完善淘汰机制,做到能进能出。引导和培育一批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模式灵活、科技水平较高的家庭农牧场,提高全区示范家庭农牧场示范带动能力。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5.02.2017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