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评论: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天大地大,安全生产为大。我们搞建设、谋发展,最终目的就是要让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如果不经意发生安全事故,影响的是诸多家庭的幸福,破坏的是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损害的是党委政府的执政形象。
日前,我区“1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痛的事实再一次敲响警钟: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不能有丝毫麻痹懈怠。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就要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切不可片面追求发展。要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让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成为衡量发展成果最重的砝码,以为人民谋幸福为目标,绝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发展,而应该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为官一任,要干事儿,也要有政绩。但是,这种政绩不光是看创造了多少GDP、上马了多少新项目,还要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否得到保证。安全是幸福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所以,我们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绝不能要带血的GDP,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来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当前,一些地区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得不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态度不够坚决,行动不够有力,表面上看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核心是一些干部作风漂浮,更深层次的是利益使然。所以,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失责渎职者严厉问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筑牢安全生产的防护堤。同时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硬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地发展。(内蒙古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 吴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