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创新“五化”工作模式 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说检察工作

10.04.2017  21:48

  检察工作好不好,人民群众说了算。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坚持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与检察整体工作有机融合,不断创新、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式和机制,实现了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与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严格四项要求,实现联络工作标准化。 在工作摆布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题部署。 在组织体系上, 建立了由“检察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配合参与”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格局。 在措施要求上, 以让代表委员理解、信任和满意为标尺,变被动联络为主动服务,做到在思想上尊重代表委员,在感情上贴近代表委员,在方式上便捷代表委员。 在责任落实上, 发挥办公室的牵头作用,下设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各盟市办公室下设联络协调组,及时与各部门对接。 

   健全五项机制,实现联络工作制度化。 建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全区形成了“年度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交办案件优先查报”的报告机制。建立分级定向包片联络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按地区包片联络代表委员,并实行动态电子工作台账。建立意见建议分析梳理制度,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建档,逐一分解落实。建立督办和反馈机制,严格督办流程,通过定期催办、定期通报、定期反馈等形式,使建议提案的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反馈。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对联络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各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落实四个到位,实现联络工作全面化。 坚持“全覆盖”走访。每年集中安排开展2次走访活动,每次把自治区级以上代表全部纳入联络范围,确保每年走访代表基本达到全覆盖。坚持“全过程”听取意见。检察工作报告全程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回答疑问、会后整改落实,切实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坚持“三必请”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对下级院考核、检察机关举行重大活动必请代表委员参加,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坚持“全方位”展示。开通联络“直通车”,主动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每季度制作《检察工作通报》,每年末制作《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图说检察》等宣传册,增强监督针对性。 

   做好三个延伸,实现联络工作成效化。 从集中走访向日常联络延伸。实行对全区12个盟市检察院领导带队、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包片联系代表委员的措施,随时承接提出的意见建议、交办的案件事项等。从通报情况向邀请参与延伸。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征求对全国、全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从参与工作向评议工作延伸。通过召开有关评议工作会议,邀请代表委员现场担任评委面对面测评全区检察工作,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扎实举措。 

   运用四种形式,实现联络工作多元化。 走出去主动接受监督。 每年安排各级检察院领导采取登门拜访和电话约谈等形式走访代表,对确因工作繁忙而没有登门拜访或电话约谈的代表,专门采取委托专人递送检察工作通报稿和意见建议反馈表征求意见建议,全年基本达到全履盖。 请进来主动接受监督。 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座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每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各类活动1000余次,让代表委员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成为常态。 运用新媒体加强联络。 运用改版升级的联络平台,开通的全国、全区代表微信群,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自治区检察院每年发送重要工作信息6000余条,上传工作动态100余条。 通过传统媒介加强联络。 积极编发通报、专刊,在每季度及召开全区两会期间递送到代表委员手中,为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5年召开的自治区“两会”上,我区检察工作受到“两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检察工作报告以86.48%的赞成率通过。2016年又以93.4%的赞同率高票通过,较2015年高出6.92个百分点。2017年又以94.8%的赞同率高票通过,较2016年高出1.4个百分点,创自治区人大改革投票方式后的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