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务员工资调整已部署落实 不会出现"不涨工资"

07.07.2015  18:19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6月26日表示,2015年1月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目前调薪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那么内蒙古自治区目前公务员工资的调整情况是怎样的呢?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部门。

   内蒙古公务员工资调整完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据自治区人社厅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自治区的公务员工资调整工作,完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部署落实。

  据介绍,本次公务员工资调整有三个特点:一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二是重在优化工资结构。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没有调整标准,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三是进一步体现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将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同时,“此次工资调整,在基本工资中,提高了级别工资比重,体现出工作年限,任职时间越长工资就越高。平均每人能涨300元左右。”自治区人社厅工资福利处的负责人解释。

   公务员工资调标审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据自治区人社厅介绍,6月初,自治区人社厅就已经召开全区范围的会议并布置了公务员工资调整的各项工作,此次公务员调薪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以及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就产生了较大的工作量,但是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止到6月30日,全区各地方及各部门公务员工资调标审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也就是说,公务员每人的工资涨多少已经明确。”下一步就是财政进行实际兑现的工作。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旗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工资调整已经落实,相比而言,工资调整后单位那些工龄长的职工涨的多,她自己的工资涨了691元,扣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后,拿到手的工资涨幅不太大。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6月26日介绍,“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公务员工资调整向基层倾斜不会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在近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我们的基层工作人员非常辛苦,所以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也是向基层倾斜。”李克强总理说,“这既是对基层公务人员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有利于‘堵偏门’、‘开正门’”。

  “在此次公务员工资调整中,内蒙古也按照国家的政策对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进行了倾斜,将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等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自治区人社厅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

  对于网上所传的“一些地区工资调整后出现了不升反降”的问题。自治区人社厅也做出了回应,称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对此,自治区有关部门将进行指导并采取相应措施,不会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