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
26.12.2017 12:10
本文来源: 政府
12月19日,《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根据《关于同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调整后,到2020年新城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2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444公顷以内。《批复》要求,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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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17 12:10
国家级开发区七成土地已开发利用
12月20日,国土资源厅
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以规划为引领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产业规划和城市规划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综合保障能力和节约集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