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书记到自治区工商局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
10月21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到自治区工商局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建平分别就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张力书记听取汇报后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陈洁局长首先对张力书记一行亲临自治区工商局调研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从三个方面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方面,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结合工商部门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积极筹建机关纪委,召开了全区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落实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工作。在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廉政教育,深入整治“四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行使职能。在今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安排方面,切实完善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处理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机关。此外,陈洁局长简要汇报了今年以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等工作情况,并就今后的全区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杨建平组长简要汇报了纪检组监察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对体制调整后全区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提出了建议,并表示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抓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张力书记听取汇报后指出,工商部门今年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等改革力度大、效果好,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变革,可以说具有颠覆性。从注重事前监管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措施必须跟上,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也要随之转变。事中监管是对过程的监管,事后监管是对结果的监管,监管既是一种执纪执法也是一种服务方式。这种转变与纪检监察机构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三转”工作很相似,工商部门对“三转”工作赋予了新的含义。这种转变对工商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作不是容易而是更艰巨了,是对工商部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考验,必须跟上形势发展需要。工商队伍的基础不是很好,这么多年一路走来非常不易,新的发展形势对这支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工商部门的“三转”任务很重,同时与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叠加。面对这些新形势、新问题,一定要研究新办法、新举措。在这个过程中,要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结合部门实际把各项措施细化和具体化。在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下,需要紧紧扭住“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其中的“牛鼻子”。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承担起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今后,所有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履行“一岗双责”,发生问题要“一案双查”。过去有些分管领导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自己只管业务不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转变这种思想,既要抓好分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如果出现问题就要问责。同时,要厘清党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直属机关纪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之间的关系和责任,分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王军)
座谈会现场
张力书记作重要讲话
陈洁局长汇报总体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杨建平组长汇报履行党风建设建设监督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