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化纠纷 婆媳重和好

22.04.2016  11:19

            近日,玉泉区司法局兴隆巷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宗抚恤金分割纠纷。一度反目的婆婆与儿媳,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终于握手言和。       

黄某的丈夫去年外出务工时意外身亡。事后,黄某的婆婆收到了儿子单位的抚恤金6万多元,并一直由婆婆保管。由于丈夫没有留下其他遗产,还要独自抚养年幼的儿子,黄某便向婆婆提出分割抚恤金的要求。但婆婆以儿媳日后必定改嫁,可能不再抚养孙子为由,拒绝分割抚恤金。婆媳为此多番争吵,最终反目。       

兴隆巷司法所在走访了解后,立即指派调解员介入调处。调解员先是以情感人,劝说婆婆要考虑媳孙的困难处境,在婆婆态度有所松动后,从法律的角度解释了抚恤金的性质,指出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使她充分认识到了儿媳、孙子有权享有抚恤金;另一方面,调解员对黄某开展教育工作,希望她能够尊重长辈,不要顶撞长辈,并提醒她多与婆婆进行沟通,说出难处,从而得到婆婆的理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黄某与婆婆最终就抚恤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婆婆只留下了抚恤金中的5000元用于自己今后生活所用,其余的交予黄某管理,黄某则在协议书中承诺今后将尽心抚养儿子。

            至此,为抚恤金反目的婆媳终于和好如初,三代人之间的亲情得以挽回,黄某与儿子今后的生活也有了一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