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五项措施 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
呼伦贝尔市大力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认真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阳光救助”促公平公正,“救急难”解燃眉之急,“一门受理”便民利民,“真情服务”温暖民心。截至2015年一季度,全市“救急难”共救助困难群众6973户次,其中:救助当地常住户口家庭6931户次,非当地常住户口家庭42户次,共发放“救急难”救助资金738.7万元。
一、加大政策指导力度,及时出台“救急难”实施方案
2014年,呼伦贝尔市制定出台了《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4〕42号),实施方案从“救急难”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具体要求五个方面对所属12个旗市区作了工作部署。
二、加强网格化管理,主动及时救助
呼伦贝尔市依托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依靠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力量,施行网格化管理,发挥社会工作者、慈善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了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从社会救助最急迫的问题着手,抓紧“扫盲区”,探索攻克“救急难”——只要有人遭遇天灾病难,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是一家一户还是一人,都给与应急性救助,给困难群众生存的希望,真正做到“主动发现、及时救助”。
三、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救助渠道
呼伦贝尔市依托已建立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窗口,为遭遇临时性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开通社会救助专线,畅通临时救助申请渠道。作为“救急难”试点,阿荣旗和扎兰屯市均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救急难”实施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局、教育局、住建委、人社局等各部门的配合,成立“救急难”联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转办事宜,简化审批程序,畅通基层救助渠道,确保困境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推进“救急难”等救助工作,阿荣旗和扎兰屯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积极宣传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等,让广大困难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进而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在宣传过程中,扎兰屯市充分利用网站的影响力,在政府网站发布了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资金发放程序,保障标准等社会救助政策;利用信息平台发布社会救助相关信息;设置宣传点发放《办法》宣传单;并通过设立服务咨询台、电子屏、公开栏、宣传板块等形式将宣传活动开展到乡镇(办)、村(居),极大地提升了政策的知晓率。
五、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限额封顶线
作为“救急难”试点,阿荣旗已经将原来的2万元临时救助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