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全力建设阳光财政、廉洁财政
[ 导读 ]建设阳光财政、廉洁财政与加强重点建设资金和民生资金监督管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设阳光财政、廉洁财政与加强重点建设资金和民生资金监督管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市财政部门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对重点环节和岗位的廉能风险防控管理,将日常财政业务工作内容融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去年,市财政局深入推进以法治财政和清廉财政为主要内容的财政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发展。一是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等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出台了工作问责制度,规范了决策程序。二是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公经费”压缩、预决算公开和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管理等三项牵头工作,且工作效果明显。三是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政风行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行政综合管理部门得分排名第三的成绩。四是先后邀请市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作了3场专题报告会,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宗旨和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制作廉政文化长廊,将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做到警钟长鸣。
今年,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主题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并提上财政工作议事日程,统筹谋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组织和行政纪律,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建立党组集体学法制度,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共同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各级财政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制定学习活动方案,领导干部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勤勉敬业、善谋善为,开创工作新局面。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梳理行政权力,规范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五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机关干部用心思考、用心做事,切实提高机关工作质量,惩防并举,从源头上、机制上推进依法治腐。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