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出台,邮政业获政策支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为促进自治区邮政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改革实施方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特点突出。 一是内容全。 将自治区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邮政业安全中心、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件进出境、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快递进村”、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职责及支出责任予以涵盖。 二是质量高。 在国办发〔2019〕33号文邮政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在自治区层级明确邮政业安全中心支出责任及快件进出境基础设施职责及支出责任;在自治区与盟市层级明确邮政业安全监管、应急管理支撑体系具体执行事项及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职责及支出责任;在盟市层级明确邮政业安全中心支出责任及“快递进村”、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职责及支出责任。 三是权责清。 明确自治区、自治区与盟市、盟市三个层级分别承担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同时明确各盟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盟市以下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履行好相应职责,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下一步,内蒙古局将以《改革实施方案》为契机,做好落地实施工作。 一是 督导各盟市局推动本地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尽快出台。 二是 建立与事权划分内容相匹配且稳定的地方财政资金保障渠道。 三是 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在安全管理、完善监管机制、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快递进村”、治理环境污染、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重点发力,争取配套政策保障,做到与自治区重大政策、发展战略和重大改革的统筹谋划有机衔接,通过释放政策红利,更好促进全区邮政快递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