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报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的通知

22.04.2016  10:02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各直属事业单位(驻盟市特检所),局机关各处室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决策部署,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服务于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和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突出质监系统支持供给侧改革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的实效性,按照局党组要求,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研究制定质监系统服务自治区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在服务技术创新方面。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催化、引领、门槛和倍增效应,增强标准的有效供给。充分发挥质监科技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加快建立以国家、自治区质检中心为龙头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检测水平,紧扣供给侧改革,在推动“三去一降一补”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 
    二、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通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质量工作考核、品牌培育、质量分析、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手段深化质量强区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保障水平,完善重点领域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在服务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和“十个全覆盖”工程等重大项目方面,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培训等全方位质量活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在服务淘汰落后产能方面。通过节能标准化、精准计量、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措施,去掉不利于优胜劣汰的旧“杠杆”,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四、在服务消费安全方面。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狠抓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整治,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大力扶优治劣,规范市场秩序,净化供给需求两侧环境。
    五、在服务制度创新、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强化服务发展理念,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加大服务窗口的建设力度,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对企的精准服务,主动走出去,更加贴近市场贴近企业,从提供单一的检测服务向提供全方位解决产品质量方面发展。同时,积极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控制检验检测运行成本,通过减免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从而实现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报送内蒙古质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李大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471-3255631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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