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冰毒近500克 两男子获死缓和有期徒刑15年

12.12.2014  14:27

  原标题:贩卖冰毒近500克两男子获死缓和有期徒刑15年

  在2012年八九月期间,许某和他的下线常某共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483.58克,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9时许,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许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诉。

  2012年9月11日那天,在青山区赵家营子村,侦查人员将常某抓获,从他驾驶的汽车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1.77克。被抓后,常某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的事实,并供述他的“上线”是外号“许四”的四川人许某。在侦查人员的监控下,常某某电话联系许某,并约定好毒品交易地点,同日,在昆区海湖豪庭小区,侦查人员将许某抓获,从他身上及家中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88.58克。

  据许某交代,2012年6月,他在四川老家结识了“五哥”,拿了600多克毒品来到包头,并按照“五哥”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常某等人,将毒品贩卖给他们。常某交代,自己以450元每克的价格从许某那里购买毒品,再以500到600元的价格出售,一天能卖三四克左右,两个月算起来有200多克,除去自己吸食的毒品,两个月赚了1万多元钱。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常某无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其中许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303.58克,常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80克。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以上判决,许某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常某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