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迅速贯彻落实 全国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

28.09.2017  11:27

全国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加快推动全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

一是立即向自治区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特别是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情况向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张建民同志高度重视,并在《意见》上做出批示:“请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并制定实施意见、规划或方案。”为自治区粮食局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是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贯彻意见。9月20日,自治区粮食局召开局务会,认真传达全国会议精神,并讨论研究具体贯彻意见。尽快向全区粮食部门传达会议精神,转发《意见》,明确全区粮食系统要深入学习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粮食产业经济的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要求局系统每名领导干部都要认真研读,深刻认识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重大意义。

三是抓紧研究制定自治区实施意见。加快机构改革进程,尽快设立产业发展处,加强工作力量,按照国家《意见》要求和自治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抓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尽快修订完善自治区粮食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推动全区各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提供具体指导。

    四是进一步明确粮食产业发展思路。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借鉴山东等地的先进经验,深入研究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思路,特别是当前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的具体举措。提出发展粮食产业经济要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相结合,让“优质粮食工程”成为大力发展产业经济的助推器;要与“深化改革 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区粮食系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树立攻坚克难的工作勇气,增强四个意识和担当精神,做到吃透上情、掌握下情、了解他情,走出去请进来,真正转变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式;要与加强粮食流通保障水平相结合,增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真正服从服务于粮食宏观调控整体需要,全面提高粮食流通保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