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370赔偿额初定150万 仅为复航空难一半引不满
13.02.2015 12:01
本文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 导读 ]据家属反馈,马航已确定赔偿标准,每位遇难中国乘客将获得22.5万美元的赔偿,约合150万元人民币。作为对比,台湾复兴航空赔偿方案是每名遇难乘客295万人民币,接近于马航MH370的两倍。绝大多数家属表示无法接受。
据家属反馈,马航已确定赔偿标准,每位遇难中国乘客将获得22.5万美元的赔偿,约合150万元人民币。作为对比,台湾复兴航空赔偿方案是 每名遇难乘客295万人民币 ,接近于马航MH370的两倍。绝大多数家属表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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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空难,赔偿缘何天差地别?
根据发生地点不同,空难分为国内空难和国际空难。所以,不同空难有不同赔付标准。除不同国家赔偿标准不同之外,国际运输中发生的空难一般遵循《华沙公约》与《蒙特利尔公约》作为赔偿标准。
《华沙公约》可以说是空难赔偿的鼻祖公约。但由于该公约被诸多公约补充修改,各公约的参与国又不完全相同,赔偿制度与标准变得混乱,再加上赔偿责任限额过低,各国急需一个统一标准。《蒙特利尔公约》于1999年在此背景下诞生。
而此次马航MH370失联事件,因马来西亚与中国均为《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适用于该公约。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无论承运人是否有过错,只要乘客在上下飞机期间,以及在飞机上因事故造成旅客伤亡,航空公司就必须承担10万特别提款权(约合13.5万美元)的损害责任赔偿,再以此为标准折合各国货币价值。而且该部分赔偿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免除或限制。2009年国际民航组织再次将严格责任的赔偿限额提升至11.31万特别提款权,折合人民币大概120万元,这部分是无论承运人如何,都必须理赔的,理论上120万是最低的赔偿。
[责任编辑:孙宇]本文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13.02.2015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