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五措并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9.01.2015 17:58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2014年,我市针对重点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五措并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力促作风建设工作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市重点整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在检查880多个党政机关、窗口单位时,发现问题151个,通报曝光65人,开除公职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责成47个工作纪律不严的单位进行整改。10月份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回头看”工作,派出两个检查组进行南北互访,发现问题21个,通报批评20人,诫勉谈话2人,责任约谈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责成3个单位进行了整改。 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围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等5个文件,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不断重申和强调纪律要求,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并开展了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75个,印发通报10期,处理116人,责成50个单位进行了整改。 积极开展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专项整治。我市制订了《赤峰市共产党员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提出了“7个严禁”,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收缴违纪资金11.041万元。 积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我市制订了《全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方案》,对全市私人会所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全市8282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向所在党组织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并签订了承诺书。 坚持通报曝光常态化,不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我市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印发通报58期,实名通报曝光33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印发通报7期,实名通报曝光51人,在《赤峰日报》“作风问题曝光台”通报2期,曝光3人。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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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15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