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安局为2457名“黑户”落户

22.05.2015  13:36

  原标题:市公安局为2457名“黑户”落户 其中非婚生育、计划外生育子女2153名

  今年3月3日,赤峰市公安局在召开公安工作评议会中,一位市人大代表反映“红山区有兄妹两人已20多岁一直无户口,建议公安机关为其解决‘黑户’问题”的情况,引起赤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会后,赤峰市政府副市长、局长李志斌提出:身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户口、身份证是当下公民上学、就业、乘车、社保、住宿的有效凭证,要为无户籍人员集中解决落户问题,并承诺“赤峰市不能有黑户”。

  从3月3日开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赤峰市公安局随即开展了清理无户籍人员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赤峰市公安局开展清理无户人员(代号:“我想有个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为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落户人员解决落户问题。截至5月20日,在70多天的时间里,已为2457名无户籍人员办理了户籍。

  今天本报在此例举相关实例,并配以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规定,以便读者更加直观地了解这项惠民行动,进一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此项工作,积极提供无户人员线索,争取让他们早日摆脱“黑户”身份的尴尬。

   实例一:

  一家6孩全“黑户”

  2015年3月份,赤峰市红山区户政大队民警从来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口中得知,红山区高某家有6个孩子(最大的13岁,最小的6个月),全都未入户,也无法上学。掌握这一情况后,派出所民警多方协调,找到6个孩子的接生人、出生证明人等,完备了相关证明材料后,迅速为6个孩子办理了入户手续。当高某拿到户口本时,激动得流出了眼泪。

  方案相关规定

  公民因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没有落户的,凭接生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知情人证明和民警调查材料、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申请等材料由旗县区公安机关批准,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截至目前,赤峰市公安局已经为2153名非婚生育子女、计划外生育子女办理了入户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刑侦部门为36名非计划生育儿童做DNA亲子鉴定。

   实例二:

  95岁老人过了28年无户籍日子

  赤峰市林西县95岁高龄的朱芳老人于多年前搬迁至赤峰市林西县统部镇,欲探亲出门,需要出示身份证买票,才得知自己没有户口。老人记不清当初是否将户口迁移至统部镇,也无法提供任何户籍信息。林西县公安局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帮助老人收集各种可利用的户籍资料,为老人解决了落户问题。朱芳老人说:“自己当了28年的‘黑户’,现在终于有了正式户口,是公安民警帮了我这个大忙。”

  方案相关规定

  虽然方案中并未对类似于朱芳老人这样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但基层派出所户籍民警还是坚持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的“专注心”,对于这样类似的“黑户”人员,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主动承担调查核实责任,“诚心”为群众解决难题,尽最大努力帮助申请人收集核实落户基础信息,补充完善手续资料。

  截止目前,全市各旗县区治安(户政)部门主动帮助群众补充完善落户手续资料217份。

   实例三:

  补入户口需往来调查

  2015年3月9日下午,孟繁海一家四口来到赤峰市翁牛特旗白音套海派出所要求补入户口。据了解,孟繁海一家四口于1982年从翁牛特旗全家搬迁至通辽市扎鲁特旗居住。派出所通过查阅原始户籍档案并未找到其一家人的户籍信息,孟繁海也无法提供任何户籍资料。为了尽快解决孟繁海一家人的户口问题,派出所民警连夜进行走访,驱车400余公里,到孟繁海家人的现居住地进行调查,获取孟繁海一家人的真实信息。经过不懈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孟繁海解决了入户问题。

  方案相关规定

  公民因常年外出被注销户口,现又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认本人在其他地方也没有户口的,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由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采集申请人近期内2寸免冠照片3张、户口补录调查报告等材料,经审批后为其补录户口。

  据统计,赤峰市公安局从3月3日开展清理无户籍人员专项行动以来,截至5月20日,全市已为2457名无户籍群众解决落户问题,其中:长期外出被注销81人,非婚生育子女195人,计划外生育子女1958人,收养被遗弃的儿童或孤儿8人,户口证件遗失46人,其他169人,解答各类关于无户籍人员咨询1482次。

  赤峰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赤峰市公安局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无户籍人员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进一步保障公民拥有户口、身份证的基本权利,使其享受到党和政府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和惠民政策,让无户人员早日摘掉“黑户”的帽子,过上正常公民的生活。(记者 杨占文 通讯员 李华 于洋)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