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加强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31.05.2016  04:07

  近日,赤峰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确要求各旗县区对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要求进一步健全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切实把这一项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好事做好、做实。一是充分认识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惠民政策抓好。二是认真开展高龄津贴发放存在的问题排查整改工作。7月30日之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整改意见报市老龄办,8月30日之前完成缺失档案的补充完善工作。三是不断完善高龄津贴发放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建全三级档案体系;建立定期清理核查制度,各地形成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复核方式,对新增和减员及时增减调整;建立基层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高龄津贴管理责任制度,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旗县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权责清晰,及时上报增减人员信息。对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补助对象不准、漏报、错发等问题的,严格实行追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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