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对全市环境执法工作进行调度

16.12.2014  15:03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着力解决我市环境重大问题,12月12日,我市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暨环境综合执法检查查处环境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调度。   今年,我市在面临严峻考验的形势下,进一步持续规范环境监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严厉查处了一批存在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的企业,使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2015年,我市环境监察人员将在全面践行新环保法及环保部出台的配套规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继续规范环境监察、环境执法以及行政处罚,力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我市各旗县区环境监察人员也将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执法程序的严格性,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问题企业销号制度,努力推进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我市也将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健全并规范台账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有效拓展环境执法稽查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做好清理和规范相关文件、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化以及全面加强执法培训等具体工作,以此推动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