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开展民族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

02.04.2015  17:19

赤峰市民委联合巴林右旗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局,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民委制订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五个严格”,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投向。各项资金、项目的安排都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而且保证用到少数民族聚居的嘎查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上。
          二是严格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所安排的项目,都由项目所在嘎查村群众确定、所在苏木镇政府审核明确后,上报旗市两级民委备案,确保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一经审批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计划、项目、资金和内容。
          三是严格落实资金报账制。凡是民族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都坚决执行报账制的规定和程序,由项目所在旗县区财政局和民宗局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四是严格实行项目跟踪监测和验收制度。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均进行全程跟踪监测,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局和民委会同项目所在地的苏木镇政府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五是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所有的民族资金项目都在其项目实施的嘎查进行公示公告,让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