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扎实推进防沙治沙工作

18.10.2016  20:07

林业厅政府网10月18日讯  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地处蒙冀辽三省区交汇处,是京津、辽沈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气候属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年降雨量400  毫米以下,年蒸发量1750—2000毫米,十年九旱,多风沙,属于典型的干旱半干旱荒漠化地区,中国四大沙地中的浑善达克、科尔沁两大沙地横贯东西。长期以来,赤峰市将防沙治沙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沙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全市森林面积由2000  年的3258  万亩增加到2015年的4511.7  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4.2%  提高到35.5%,活立木蓄积量由4603万立方米增加到6414  万立方米;沙化土地面积由1994  年的3993.7  万亩减少到2009年的2849.6  万亩。初步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人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出色完成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任务。

一、抓住契机,实施工程,全力搞好防沙治沙建设

自2000  年开始,赤峰市大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2000  -2015  年底,我市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面积2175  万亩,占下达任务的100%。其中:人工造林完成864.6  万亩,飞播造林完成187.4  亩,封山(沙)育林完成1123  万亩。2000—2015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总投资为235803  万元,其中人工造林投资134705万元,飞播造林投资22488  万元,封山(沙)育林投资78610万元。2001—2013  年,  我市承担退耕还林建设任务656  万亩,  其中:退耕地还林任务307  万亩,荒山荒地造林任务349  万亩(包括人工造林293.17万亩,以封代造55.83  万亩)。实际完成率为100%。2001—2013  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累计投资569239.8  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种苗)投资34070  万元,粮食补助资金336711.4  万元,生活补助资金48298.9  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投入150159.5  万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防沙治沙工作

2000  年,国家启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在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大力支持下,赤峰市大力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将防沙治沙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强化对防沙治沙工作领导。2004年至2012年,连续8  年坚持林业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目标考核,成立了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在全市建立起组织严密的领导体系,保证了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2007  年、2010年,赤峰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全市防沙治沙大会和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防沙治沙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各级领导对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视和关注程度明显提高,责任意识更加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在防沙治沙政策、资金等方面优先给予保障,形成了党委政府带头、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激发防沙治沙活力

赤峰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防沙治沙步伐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完善防沙治沙政策体系,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2008  年,市政府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项目管理的通知》(赤政办字[2008]291  号),进一步完善新时期下做好防沙治沙工作的各项政策机制。在工程规划上,改变过去规模小而散的做法,打破乡、村界限,突出规模效应,对各项目进行整合,降低建设成本。在组织形式上,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参与的组织形式,对于集中连片、治理规模和难度较大的项目区,由政府统一组织专业施工队集中建设,分户受益;对于治理面积和难度较小的项目区,由个人独立治理;对于个人不能独立治理的,个人将宜林地转租给有治理能力的公司或个体进行治理,既充分调动社会资金融入生态建设,又达到了集约经营的目的,实现了整体推进、规模治理。在建设机制上,全面推广“工程招投标造林”、“合同制造林”和“先造后补造林”等三种建设管理模式,切实提高了生态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常年活跃在赤峰市防沙治沙战线上的造林公司、造林专业队达到了120  多家。

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防沙治沙框架

赤峰市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为依托,确立以防沙治沙为中心,以高效节水经济林工程、樟子松基地建设工程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基本框架。先后编制《赤峰市防沙治沙规划》、《赤峰市百万亩高效节水经济林工程建设规划》、《赤峰市樟子松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建设任务、建设目标和建设措施。防沙治沙方面,全市以区域性治沙工程建设为中心,以沿河、沿路防护林体系为骨架,在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腹地的重点区域,重点投入、重点治理,将一切可以集中的资源向项目区汇聚,打造大工程,发挥整体效益,建设集中联片的治沙综合示范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搞好新老工程衔接,整合现有工程资源,形成完整的沙地防护林体系。翁牛特旗是赤峰市沙化最严重的地区,2009  年以来,翁牛特旗组织实施《科尔沁沙地严重沙化区治理规划》,每年以60  万亩以上的治理速度推进。通过“以路治沙”的模式,先后建设图哈线、苏都线、那日线等7  处治理规模在20  万亩以上的治沙工程,总治理面积达到了275  万亩。

五、科技引领,多措并举,提高防沙治沙质量

针对赤峰市十年九旱、水资源匮乏的实际,赤峰市始终将抗旱、节水、保成活作为防沙治沙的首要任务,大力推广应用以大犁开沟、苗木蘸根保湿、浸苗补水、坐水覆膜、覆膜直播、容器苗造林、控根苗造林、节水灌溉为主的节水抗旱造林系列技术的应用,使造林成活率达到85%  以上。在防沙治沙过程中,赤峰市加强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山杏低产林改造、高效节水经济林集约栽培、生物沙障治沙造林、容器苗造林、防护用材兼用型农田防护林营建、适宜树种推广、“  两行一带”造林、干旱黄土丘陵区草田林网营建等技术累计推广应用面积1382  万亩。建立分级培训制度,市、旗县区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的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工程领导者的管理水平,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技术能力。六、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保证防沙治沙健康发展赤峰市在防沙治沙过程中,通过建章立制,保证防沙治沙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是严格作业设计编制。从2000  年实施国家重点工程以来,先在年度计划下达之前摸底调查,初步确定工程预选地块,了解基层干部群众意向。年度计划任务下达后,着手制定实施方案。年度实施方案通过上级审批后,各旗县区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苏木),对预选造林地块进行勘测,按立地类型确定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整地方式等,据此编制作业设计。二是严格种苗生产经营。2008  年,市政府出台《赤峰市林木种苗采购供应调运及质量管理办法》,加大对于苗木运输调运的监管力度,对出入境林木种苗进行严格检查,严禁调运不符合规定的苗木。对于重点工程直播造林所需林木种子,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统一采购、供应、检验和加工(净选、包衣和丸化)。对各旗县区在苗木出圃检验、调运检验、假植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调运种苗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严格检查验收。为搞好工程项目验收,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检查,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由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逐项目区、逐小班、逐地块进行检查验收,并把验收结果作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对于不合格造林地块,责令施工单位进行补植或重造,确保如期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四是严格责任追究。2004年,市政府出台了《赤峰市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质量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辖范围内职责,导致在重点工程中出现造林质量事故,依法分别追究相应立项审批单位、规划设计单位、组织实施单位、检查验收单位的相应责任;对出现重大、特大造林质量事故的,市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严格成果保护。自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实行全市封育禁牧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封育禁牧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封育禁牧、舍饲畜牧业文件,全面加强封育禁牧工作。目前,全市禁牧、休牧面积已达8539.3  万亩。各旗县区加强封育禁牧管护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组有护林员、村有护林小组、乡镇有管护大队、形成旗乡村组四级管护网络,有效保护了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