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环保局出台环境违法“曝光台”制度

23.03.2016  13:14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具体要求,赤峰市环保局2016年3月制定并出台了《赤峰市环保局环境违法“曝光台”管理制度(试行)》。 

  通过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设置环境违法“曝光台”专栏,对立案查处并下达决定书的行政处罚文书等信息、超标排污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全市已判决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信息、全市已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案件信息及其他需要曝光的环境违法信息予以曝光。曝光信息内容按环境违法类、适用行政拘留类、环境犯罪类进行分类,以环境违法“曝光台”信息汇总表的表格形式进行公开。 

  环境违法“曝光台”公布的信息根据跟踪督查结果每季度实施动态更新,对完成整改的将相关信息转入环境违法“曝光台”数据库。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市环保局定期通报给属地人民政府。同时,此项制度还明确了各工作环节的职责、时限及审核程序等具体内容,现此项工作制度已下发个旗县区环保局,并于2016年第二季度起开始试行。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