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入督查阶段

15.06.2015  14:4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赤峰市于2015年4月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按照赤峰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赤峰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此项工作已进入市级环保部门抽查、督查阶段。 

  结合上一阶段企业自查和旗县区检查情况,市环保局重点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冶炼、焦化、发酵制药、化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集中供热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业排污现状、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企业自查报告等进行现场核实;对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治理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违法事实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在对本阶段工作整理归纳后,赤峰市环保局将继续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企业依据《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严肃处理。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