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二督查组赴通辽市和赤峰市督查春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9.05.2017  16:14

  按照自治区兽医局《关于开展春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内牧医函[2017]21号)要求,自治区兽医局第二督查组对通辽、赤峰市的市本级及所辖的科左中旗和敖汉旗等4个旗的春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以听取汇报、实地走访、与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两市及所查旗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部署、经费落实、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等重点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通过督查了解到,两市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自治区2017年兽医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对本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排部署,并逐步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督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沟通反馈,并以问题为导向对两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