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规范中心城区公益广告设置

24.05.2016  10:14

       赤峰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组织宣传和执法人员,自5月5日至5月17日,对中心城区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发布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检查和整改。经过集中宣传、检查和整改,对部分没有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规范公益设置的通告》要求进行设置的广告经营业主,进行了集中整治。

  截至5月18日,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共发放公益广告设置《整改通知书》40余份,经过整改已达到公益广告设置标准要求的有31处。(记者孟祥迪)

  

[责任编辑 吴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