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 232起交通违法行为受查处
14.10.2015 12:35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十一”长假期间,为给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警一大队立足辖区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警取消休假,严格落实24小值班备勤制度,每天路面保证三分之二以上警力,在重点时段、路段,增加道路管控密度,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7座以上客车、“营转非”客车、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管控对象,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落实“八必查”措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并针对辖区特点,疏堵保畅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保障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节日期间,交警一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2起,其中酒驾3起,醉酒4起,涉牌涉证2起,查扣电动车82辆,教育劝说非机动车人和行人3400余人次。
(记者沈慧莲通讯员丛丹丹)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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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2015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