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31.07.2017  16:22

   1、库伦旗库伦镇瓦房牧场党总支书记贺喜格仓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3年,贺喜格仓在库伦镇瓦房牧场实施国有农牧场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以虚报特困户的方式骗取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2万元,用于场部经费使用。2017年3月21日,库伦旗纪委给予贺喜格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2万元。

   2、扎鲁特旗乌额格其苏木华杰嘎查党支部书记江山将不符合条件村民列入扶贫对象问题。 2016年,华杰嘎查在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时,未认真审核扶贫对象信息,将不符合条件的6名村民纳入扶贫对象,致使该6人获得扶贫补助款。2016年12月19日,扎鲁特旗纪委给予江山党内警告处分。

   3、科左中旗图布信苏木局长窝堡村党支部书记赵国辉、村委会主任张青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 2010年至2016年,赵国辉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父亲赵景文、哥哥赵国忠纳入低保对象,张青利用职务之便将其母亲吴凤兰纳入低保对象。2016年11月15日,科左中旗纪委分别给予赵国辉、张青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