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通报6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1、苏尼特右旗林业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巴特尔因本单位职工多次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 2017年4月,盟、旗两级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苏尼特右旗林业水利局个别干部职工公车私用、工作日午间饮酒、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夜间无人带班值班等问题,苏尼特右旗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2017年5月,旗林业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巴特尔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被诫勉谈话,并全旗通报批评。
2、正镶白旗乌兰察布苏木副苏木长格希格陶格陶因监管不力被问责。 2017年4月,盟纪委在检查中发现正镶白旗乌兰察布苏木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正镶白旗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2017年5月,乌兰察布苏木副苏木长格希格陶格陶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被通报批评。
3、多伦县蔡木山乡党委书记赵玉民等人因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停放公车被问责。 2017年6月,多伦县蔡木山乡禁牧大队队长王建忠、队员孙占英因违规使用停放公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蔡木山乡党委书记赵玉民、乡长郭宝峰、副乡长何月鑫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委书记赵清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约谈。
4、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党委书记杨富、纪委书记何峰因本单位职工公车私用被问责。 2017年5月2日,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职工李洪河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沃原奶牛场党委书记杨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委书记何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约谈。
5、太仆寺旗城管局局长柯晓明因本单位职工公车私用被问责。 2017年4月23日,太仆寺旗城管局职工张慧利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城管局局长柯晓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6、苏尼特左旗巴彦淖尔镇巴彦昌图嘎查党支部原书记乌日尼勒图因监管不到位被问责。 2011—2016年,乌日尼勒图任巴彦昌图嘎查党支部书记期间,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致使嘎查长新苏乙拉贪污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33万余元,牧民哈达巴特尔、萨仁格日勒违规领取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6万余元。2017年6月,苏尼特左旗巴彦昌图嘎查党支部原书记乌日尼勒图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撤销党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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