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通报6起违纪及领导监管不力等问题典型案例
11日,据内蒙古纪检监察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了发生在兴安盟6起违反党规党纪的典型案例。
1、科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保障办公室主任齐晓华不作为问题和副局长包文学履责不力问题。 齐晓华在任职期间,对住房和保障办公室工作疏于管理和把关不严,在2011年都兰小区廉租房申购过程中,住房和保障办公室档案无人管理,其本人也没有按照要求对购房户进行审核,致使8户购房无档案,71户违规购买廉租房,涉及金额1,723,129.53元。包文学在2011年廉租房分配相关工作中,对分管的住房和保障办公室工作监督不力。2015年4月14日,科右中旗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齐晓华、包文学留党察看二年和降级处分。
2、科右中旗义和塔拉林场党支部书记兼场长照日格图行政乱作为问题和旗林业局副局长闫福生、林政股股长特木尔巴根履责不力问题。 2007年5月,科右中旗义和塔拉林场向旗林业局请示对426.9公顷林地进行皆伐更新造林,经旗林业局向盟林业局请示后,盟林业局批准义和塔拉林场即时对426.9公顷林地进行皆伐。但时任义和塔拉林场党支部书记兼场长的照日格图,并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皆伐,而是擅自将30.4公顷林地改变了用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40.61万元。时任科右中旗林业局副局长闫福生(主管资源林政和国营林场)和林政股股长特木尔巴根,在此期间未对义和塔拉林场2007年皆伐更新造林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2015年9月2日,科右中旗纪委给予照日格图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科右中旗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闫福生、特木尔巴根留党察看二年和降级处分。
3、科右前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孔东公车私用问题和科右前旗纪委派驻第六联合纪检组组长秦艳履责不力问题。 2015年10月8日,孔东组织本单位人员乘坐公务用车参加原工作单位同事母亲的葬礼。2015年10月15日,科右前旗纪委给予孔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旗纪委派驻第六联合纪检组组长秦艳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4、扎赉特旗水务局河道管理站站长孔繁祥行政乱作为问题和局党委副书记隋维宇履责不力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期间,扎赉特旗水务局河道管理站站长孔繁祥在未向旗水务局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隋维宇请示情况下,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以本单位名义先后为谢某等6人出具《证明》,同意其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加盖河道管理站公章。隋维宇在分管河道管理站期间,对河道管理站日常执法活动缺少监督管理,对上述问题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1月11日,扎赉特旗监察局给予孔繁祥记过处分;扎赉特旗纪委给予隋维宇党内警告处分。
5、扎赉特旗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行政乱作为和副局长王学伟履责不力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期间,扎赉特旗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在未认真履行调查程序、未立案且未经集体讨论情况下,对谢树鲁子先后作出10万元、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学伟在分管水政监察大队期间,对该监察大队日常执法活动疏于监督管理,对上述问题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1月11日,扎赉特旗监察局给予该监察大队大队长常国鸿记大过处分;扎赉特旗纪委给予王学伟党内警告处分。
6、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派出所所长白天奎履责不力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派出所协警张建彬受理群众举报后,未经请示报告,私自到本镇凤凰山村村民孙某家办理赌博案件,并先后罚款1500元、4000元,都未出具收据。白天奎作为该派出所所长,对该所的工作人员缺乏监督管理,对上诉问题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11月16日,扎赉特旗公安局将张建彬予以辞退;扎赉特旗纪委给予白天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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