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纪委通报4起违纪案件

25.12.2014  11:38

据锡盟纪委监察网消息,12月24日,锡盟纪委通报了4起违纪案件。这4起违纪案件是:

锡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刘长有(正科级),挪用巨额执行款进行理财、放贷、无偿借给他人使用;接受他人礼金;私藏弹药和危爆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经锡盟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长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接收其登记上交其它所得并上缴国库。锡盟中级人民法院已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东乌珠穆沁旗环保局原局长代钦,收受他人贿赂,接受他人礼金,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经锡盟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代钦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经锡盟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东乌珠穆沁旗地税局原副局长郝占雄(正科级),收受他人贿赂和接受礼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经锡盟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占雄开除党籍处分;建议锡盟地税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接收其登记上交其它所得并上缴国库。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镶黄旗公安局法制科原科长王治国,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经锡盟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治国开除党籍处分;经锡盟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