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越狱18年 被捕后又被加刑

29.07.2015  12:10

  因强奸罪入狱,但是入狱第二年越狱脱逃。时隔18年之后,犯罪嫌疑人在凉城县被抓获。24日,记者从土右旗法院获悉,该男子被判刑七年。

  毕某,乌兰察布市人,1995年时25岁,尚未成家,因犯强奸罪被捕入狱,判刑8年,在服刑的第二年越狱脱逃,公安机关到处搜寻但其始终杳无踪迹。逃脱期间,毕某改名换姓,娶妻生子。直到时隔18年的2015年,凉城县公安机关在当地发现毕某身影,经过几日侦查,终于将毕某抓获,并羁押于萨拉齐监狱。

  2015年7月,公诉机关以毕某犯脱逃罪向土右旗法院提起公诉。土右旗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毕某在服刑期间脱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脱逃罪,应依法惩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加上前罪强奸罪尚未执行完的刑罚五年八个月二十八天,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记者李亚强武建飞通讯员梁夏实习生郭沫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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