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小举动酿大隐患
今年59岁的李二毛是呼和浩特市一位有近10年工龄的环卫工人,他每天都要将自己负责的区域内的垃圾打扫干净。可是每当要去道路中间捡拾那些被司机从车窗扔下的垃圾时,总让李二毛有些纠结和犹豫,“每一次穿越机动车道,捡拾清扫从车窗里抛撒出来的垃圾,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次冒险。”李二毛的话语中充满了深深的无奈。
近年来,随着呼和浩特市私家车的逐年增多,首府大街小巷由车窗抛出的垃圾是屡见不鲜。矿泉水瓶、零食包装袋、烟头、纸巾,随手丢往车外……宽敞的大马路,俨然成了一些人的“垃圾场”。针对这一现象的处罚,法律早有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向车外抛撒物品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交管部门和交警将会通过现场处罚、移动抓拍、视频设备监控等措施手段,治理车窗抛撒物品行为。但处罚并未引起重视,一些驾驶人或乘车人还是在无所顾忌地继续向车外抛掷物品。
日前,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目前该局已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举报市容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和《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奖励的通告》,拟从明年起,对举报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给予奖励,并对随意从机动车车窗抛撒物品行为予以处罚。
下意识选择
“‘哐啷啷啷’,一辆银色雪佛兰的车窗摇下来,一小伙子将手中的空饮料瓶扔出车外。只见空瓶飞过行车道,在路旁滚动了近半分钟才停下来,所幸当时没有车辆经过。”这是记者日前在鄂尔多斯大街上看到的一幕。生活中将马路当成“垃圾场”的不仅是这位车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手向车窗外丢垃圾的行为在市区确实较为普遍。刚吃完的食品包装袋向车外随手一扔,吸完的烟蒂顺手就抛出了窗外,果核、卫生纸、饮料瓶、口香糖等小物品更是随着一个个不起眼的小举动随手就被抛到了马路上……不管是搭乘公交车、私家车还是出租车,司机、乘客如果手中有垃圾,向车窗外丢出去成为部分市民下意识的选择。
“时常能看到驾驶人或乘车人从车窗往外扔烟头、烟盒、饮料瓶、水果皮等杂物,而我们只能追着那些飞来的垃圾进行清扫,最难扫的是烟头、瓜子皮、废纸等,又小又轻又薄,有点小风就被刮得到处乱跑,我们不得不在机动车道上捡拾,虽然知道这么做十分危险,但也没有办法。”李二毛多少显得有些无奈。
“我开了四年的出租车,估计三成以上的乘客有过车窗抛物的行为。有次,我看到一乘客往车窗外扔瓜子皮,善意地提醒对方,为此,该乘客还有点儿不高兴。”李师傅是呼和浩特市一位出租车司机,每天都会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跑车。“车窗抛物现象令人讨厌。市区内可能导致刮碰追尾,高速路上可能会引发重大车祸。”李师傅说。
本月初,李师傅开车行驶到南二环时,前面的一辆私家车忽然打开车窗,将一个喝完的饮料瓶扔了出来,幸亏李师傅提前看到后减慢了车速,要不然很容易造成追尾。没多久,这辆车的副驾驶座上的人又向车窗外扔了一个饮料瓶,令李师傅气愤不已。
“接连两次车窗抛物,实在过分。”李师傅说,这种行为太没公德心了,车窗抛物,如果急刹车,很容易追尾,非常危险。
“一天早晨,我赶时间上班,打车时,一出租车上的乘客将未熄灭的烟头顺手丢出车窗,烟头恰好被风吹到我的身上,我新买的外套当即就被烧了一个洞。”市民张先生对此十分气愤。
“一些车主将车内产生的垃圾随手从车窗抛出,这使得城市的行车道上总有扫不完的烟蒂、餐巾纸、瓜子皮以及口香糖等垃圾。”一位在鄂尔多斯大街与锡林南路十字路口执勤的交警向记者表示,这种行为不仅影响行车安全,也影响城市形象,同时还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经常会有一些司机和乘客向车窗外扔垃圾,这些垃圾多以饮料瓶为主。”李二毛告诉记者,每天早晚高峰,正是从车内飞出垃圾最集中的时段,尤其是在十字路口交会处,有的司机怕被别人看到,故意将垃圾扔到绿化隔离带,打扫起来很困难。
据市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市交管支队处罚向车外抛撒物品的有2569人,这还不包括向车外抛掷物品未被抓拍的和一些向车外抛掷物品的未去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