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土资源局以“三推进三集中”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

17.01.2017  14:05
  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各园区和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在园区规划及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外,一律不得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新上工业项目。加大各镇工业集中区整合力度,一个镇只保留一个集中连片的特色工业集中区。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优化农民集中区布局,结合城镇化建设,整合完善公共资源,提升宜居环境,增强农民新区承载功能和吸引力。以稳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宅基地产权置换等形式,引导并鼓励农户向城镇或市区滨江新城集中,促进土地节约集约使用。推进土地向规模集中。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等建设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挖掘用地潜力,提升农牧业生产条件,促进农牧业规模化生产,推动农牧业转型、农牧民转身、农村牧区转变。 (兴安盟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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