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四区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何就近入学
随着呼和浩特市四区小学入学工作细则的出台,如何让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呼教发〔2016〕12号)要求,市四区对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的要求大体一致。
玉泉区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具备“三证”,即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一年以上暂住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实际居住情况材料:已入住新购住房的(不含商铺、门脸),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15、2016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和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
赛罕区非本市市区户籍且已在赛罕区购买房屋(不含商铺、门脸)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具备“两证”,即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已入住新购住房的(不含商铺、门脸),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入住新购住房的,报名时需提供2015、2016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交费凭据原件。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利用派位系统安排入学。
而非本市市区户籍在赛罕区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具备“三证”,即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一年以上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租房(不含商铺、门脸)合同和所租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符合以上条件的利用派位系统在学区内派位安排学位就学。
回民区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具备“三证”。第二,实际居住情况材料:已入住新购住房的(不含商铺、门脸),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15、2016年两年任意一次水、电、暖和有线电视等生活票据。对于租住房屋的,需提供规范文本的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规范文本的租房合同,需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
新城区非正居户籍适龄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非正居户籍适龄儿童需具备“三证”,即户籍证明: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务工证明:父母一方由劳动部门备案的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纳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或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经商人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一年以上居住证(暂住证)。第二,已入住新购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不含商铺、门脸),同时提供2015、2016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和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第三,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和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
此外,市四区非正居户籍学生采取学区安排、调配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学。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一到六年级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和转租,原学生应随监护人到新居住地就近入学,若学生未办转出手续,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对于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根据学生意愿可以进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
[责任编辑 吴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