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盟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1月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了解到,2盟市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新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公务用车严重超编,且部分车辆为所属企业购买。张新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12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给予张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河区公安局双河镇派出所副科级侦查员马少青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5月4日凌晨,马少青违反有关规定从单位驾驶公车到火车站接送女儿回家。2018年10月19日,临河区纪委给予马少青党内警告处分。
3、杭锦后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二道桥动物防疫站站长刘俊飞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6月7日下午,刘俊飞违反有关规定,驾驶单位公车到防疫员卢某某家中商量卢某某父亲去世后养老保险退还事宜。2018年9月28日,杭锦后旗纪委给予刘俊飞党内警告处分。
4、五原县水务局原局长张世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五原县水务局分两次为工程技术人员、业务管理干部发放2014年和2015年下乡及加班补助费共计27.88万元。张世伟作为时任五原县水务局局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20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给予张世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王耀武多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11月25日,王耀武报销在北京参加业务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时,应报销1082元,实报销2258元,多报销1176元。2018年8月23日,乌拉特前旗纪委对王耀武进行诫勉谈话,并收缴违规报销款项。
乌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乌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原主任张红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4年11月9日至14日,张红霞到厦门市参加中国药品质量安全年会,会议期间去福建武夷山游览,并在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补助992元;2015年1月,张红霞到上海市参加岛津分析仪器教育课程培训学习,学习结束后未向单位请假报备,于1月17日至18日到黄山游玩,并在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补助360元;2015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张红霞到无锡市三本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考察,3月19日至3月21日,张红霞变更行程,到浙江省普陀山和杭州西湖游玩,并在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补助1410元。2018年8月29日,连同其它违纪问题,乌海市纪委给予张红霞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