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加强普法教育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大力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青少年严峻的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通辽市妇联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辽市妇联始终把青少年普法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以“3·8”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律宣传“六进”活动,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青少年拒绝合成毒品”为主题, 将禁毒宣传融入“家庭梦儿童梦美丽乡村中国梦”慰问演出活动中,向广大青少年宣传吸食毒品的危害性,教育广大青少年拒绝毒品,远离伤害。 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坐客电台法制直播间、开辟青少年普法专栏等宣传活动,通过办法律讲座、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走进直播间4次,媒体宣传30余次,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讲座27期。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青少年普法工作规划,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一把手负责,分管主席专项抓,具体工作由权益部、儿童部分工负责,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承担起妇联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重任,把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列入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实施“百灵鸟”家庭教育工程,成立家庭教育研究会、少儿才艺培养基地、家庭教育活动基地、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基地、家庭教育服务中心示范点等,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向社区、农村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开展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双合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施“留守家园” 项目,2013年市妇联积极争取资金100万元,在我市8个旗县市区留守老人妇女青少年较集中的嘎查村建立“留守家园”。今年,市妇联又投入40万元,建立第二批“留守家园”。针对贫困地区的青少年开展了系列帮扶活动,使他们“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伤害、远离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牵头成立由女警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女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成的通辽市政法系统巾帼联谊会,面向基层和青少年开展法律宣传和权益维护行动。依托司法所在全市103个苏木镇街道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站,依托“妇女之家”在2098个村、157个社区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在市司法局成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和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功为科尔沁区霍林河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争取经济赔偿,为扎鲁特旗鲁北镇社区妇女争取探视孩子权利等。在科区成立妇女儿童心理调适中心,开通8261016妇女儿童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在社区、中小学、法律援助窗口等设立6家辅导站,招募17名心理咨询专业志愿者。在霍林郭勒市创办了我市妇联系统首家阳光心理疏导工作室,主要面向全市妇女和青少年开展“话疗”服务。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的建立,有效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